一、瀝青瓦國標標準修訂內容
與原GB/T 20474-2006相比,GB/T 20474-2015主要有以下變化:
(1)標準中的產品分類,金屬箔面產品目前國內沒有生產,修訂時予以刪除。
(2)原材料中,增加了彩砂應符合JC/T 1071-2008《瀝青瓦用彩砂》要求的規定。
(3)修訂了可溶物含量,降低了瀝青瓦中可溶物含量指標,以提高產品的防火性能。
(4)規定采用縱向加筋或不加筋的低堿玻纖胎,并符合GB/T 18840《瀝青防水卷材用胎基》的要求,胎基單位面積質量不小于90 }/平方;不應采用帶玻纖網格布的復合胎;燃燒性能試驗后胎基應完整。
(5)提高了縱向拉力指標,從500 N/50 mm提高到600 N/50 mm 。
(6)耐熱度、柔度、撕裂強度、釘子拔出性能、礦物粒料粘附性、自粘膠耐熱度、疊層剝離強度、人工加速老化等。
(7)八項性能指標未修改,與GB/T 20474-2006相同。
(8)不透水性:瀝青瓦用于坡屋面,是結構排水材料,屋面上不積雨水,沒有水壓,因此,在本標準修訂時,不再采用原標準中的動態不透水性試驗方法,改為采用靜水壓法,即采用2 m水柱高度、24 h不透水,判為合格。
(9)刪除了金屬箔剝離強度指標及其試驗方法。
(10)增加了燃燒性能要求,按GB/T 8626《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方法》進行試驗,按GB 8624-2012《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》進行燃燒性能分級,要求BZ E通過。
(11)抗風揭性能仍保持原標準規定的97 km/h通過,抗風揭試驗方法參考ASTM D3462-2012《瀝青瓦抗風揭試驗方法》進行了修訂。新舊標準性能指標要求對比見表。
二、瀝青瓦新標準實施后的可行性分析
產品標準中的技術指標規定應遵循“技術上先進、使用上安全、經濟上合理、生產上可能”的原則。為了分析新標準實施后的可行性,本標準修訂時采集了國內外13家公司的25個瀝青瓦樣品進行了試驗驗證。其中,平瓦樣品15個,疊瓦樣品10個。驗證試驗結果分析匯總于表2。
25個樣品中,6個所測項目全部符合標準,總體合格率為24%。主要不合格項為撕裂強度和人工氣候加速老化(音口分產品有1個或以上不合格項),均是由于生產企業產品質量控制不嚴造成的。通過調整原材料與配方,改進生產工藝,加強生產過程中的質量管理等措施,產品質量完全可能達到新國家標準的要求。
三、國內玻纖瓦標準與國外先進標準的比較
目前收集到的國外先進標準有美國材料試驗協會的ASTM D3462M-2010《玻纖胎和礦物粒料覆面的瀝青瓦》、歐洲標準EN 544:2011《礦物氈和/或合成胎基增強的瀝青瓦產品標準和試驗方法》。本標準修訂時參照了美國標準和歐洲標準,其主要指標與國外標準的對比見表3 。
六、貫徹實施新標準的措施
(1)宣貫新標準。由標準負責起草單位舉辦GB/T20474-2015《玻纖胎瀝青瓦》國家標準宣貫班,宣講修訂標準的目的和意義、修訂的內容與依據、標準實施前應作的準備工作,使新標準為生產企業、設計施工部門、質檢機構等了解與掌握,按新標準生產、按新標準檢驗產品質量、按新標準設計施工,保證瀝青瓦屋面工程質量。
(2)生產企業按新標準修改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檢驗與管理制度,經銷與施工企業按新標準修訂產品交付時的驗收制度。
(3)生產企業培訓內部質量管理與檢驗機構、車間工人,了解新標準的內容,按新標準要求,調整原材料與配方,改進工藝,加強管理,生產符合新標準的產標準的產品。
(4)根據新標準的要求,生產企業和質檢機構添置必要的儀器和設備,改進實驗室試驗條件,完善試驗手段,保證新標準順利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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